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经纶聚焦

经纶聚焦

北京市陈经纶中学分校 关于选聘2026年法律咨询服务商的比选公示

发表日期:2025-12-21  来源:   作者: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保障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合同管理及其他办学活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我校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为学校提供框架式常年法律咨询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北京市陈经纶中学分校2026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二、 服务内容与要求 

中标律师事务所需组建专业的服务团队,为我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常年法律服务: 

1. 规范性文件审查: 对学校制定的章程、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提出修改、完善建议,确保其合法、合规、合理。 

2. 合同文本审查: 对学校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起草、审查、修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防范合同纠纷。 

3. 日常法律咨询: 通过电话、邮件、线上或线下会议等方式,为学校各职能部门提供日常办学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咨询,出具口头或简易书面法律意见。 

4. 法律风险防控: 针对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人事劳资、学生管理、校园安全、资产经营、对外合作等重点领域,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建议与预案。 

5. 法治宣传教育: 根据学校需要,协助开展面向教职工、学生的普法宣传讲座或专题培训,提升师生法治素养。 

6. 特定事项法律支持: 应学校要求,就特定事项(如重大决策、突发事件处置、非诉纠纷协调等)提供专项法律分析、论证及处理建议。 

7. 其他法律服务: 双方约定的其他不涉及代理诉讼、仲裁的常规性法律事务。 

服务期限拟定为一年(详见合同约定)。 

三、 参选人资格要求 

1. 经合法注册设立,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且近三年内年检合格。 

2. 律师事务所及主要执业律师近三年内无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记录,信誉良好。 

3. 拥有为教育机构、事业单位或大型机构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与成功案例,熟悉教育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者优先。 

4. 拟派驻服务团队人员结构合理,至少应包括1名执业经验不少于3年的主办律师,团队成员需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 

5. 能够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响应机制明确。 

四、 参选文件要求 

参选律师事务所须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 参选函。 

2.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 拟指派服务团队成员名单、简介、执业证书复印件及主要业绩介绍。 

4. 近三年为类似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介绍及代表性案例(可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 针对本项目拟提供的服务方案、工作机制、响应承诺及优势说明。 

6. 服务收费标准及报价方案(请按年度分别报价,并说明计费方式及包含的服务内容范围)。 

7. 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8. 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参选文件可装订成册,一式2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提交;也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五、 比选程序与评审标准 

1. 比选程序: 学校将组建评审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对所有符合资格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要求参选单位进行现场陈述或答辩。 

2. 评审标准: 主要从律师事务所的资质信誉、服务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及可行性、服务响应机制、收费标准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六、 时间安排 

1. 公示及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16:00时止。 

2.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2日16:00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3. 递交地址/联系人: 北京市陈经纶中学分校南湖东园校区(朝阳区南湖东园223号);联系人:李劼,联系电话:13910306054;电子邮箱:13910306054@163.com 

七、 其他事项 

1. 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2. 参选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选或中标资格。 

3. 学校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 本次比选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陈经纶中学分校所有。 

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 

特此公示。 

北京市陈经纶中学分校 

2025年12月20日 

北京市陈经纶中学分校 版权所有 © 1998-200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南湖东园223号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西街4号院
后台管理 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电话:010-64775890 友情连接:中国禁毒展览馆 京ICP备2023006885号